一、监测设备要求
1、设备组成:主控箱、显示屏、粉尘扬尘杆、噪音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风向传感器、大气压传感器。
2、设备性能参数
监控类型 | 技术指标 | 性能参数 | |
颗粒物检测 | 检测因子 | PM2.5、PM10、TSP(主要指标) | |
测量原理 | 光散射 | ||
测量范围 | 0~10mg/ m³ | ||
分辨率 | 不低于0.001mg/m³ | ||
相对误差 | ±10% | ||
重复性 | ≤2% | ||
采样周期 | 1分钟 | ||
除湿 | 具备自动除湿或者稳定补偿功能 | ||
工作稳定 | -20℃~60℃ | ||
其他参数 | 温度 | 量程范围 | -30℃~70℃ |
测量误差 | ±0.3℃ | ||
湿度 | 量程范围 | 0~100%RH | |
测量误差 | ±3%RH | ||
风速 | 量程范围 | 0~30m | |
测量误差 | ±1 m/s | ||
风向 | 量程范围 | 0~360° | |
测量误差 | ±3° | ||
噪声 | 量程范围 | 30~130dB | |
测量误差 | ±1.5 dB | ||
气压 | 测量范围 | 500~1200hPa | |
测量误差 | ±0.3hPa | ||
显示设备 | (1)LED应满足户外使用环境要求,整机具备防雨防水功能;具备防雷功能(接地电阻≤2Ω)。 (2)显示面积不小于80cm*40cm。 | ||
联动控制 | 扬尘监测数据超标时,联动设备实现自动或手动控制降尘设备,实现喷淋联动及时控尘。 | ||
其 他 | (1)外置采样器(即采样进气口或称探头或称切割器)安装高度应为3~3.5m。 (2)具备较大的数据本地存储功能:能在设备内存储1年以上的所有采样数据并可随时在工地现场通过U盘导出数据。 (3)具备硬件预留接口,以便后期可加装其他模块。 | ||
数据传输系统 | (1)符合《泸州市智慧工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扬尘噪音监测设备数据接口标准(版本1.0)》(详见附件,每台设备将具有唯一的设备ID和设备编号)。 (2)网络通讯支持有线或无线传输。 |
二、接入方式
1、网络接入:网络运营商提供的有线网络或者无线网络。
2、平台接入:采用restful api接口,详见附件《泸州市智慧工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扬尘噪音监测设备数据接口标准(版本1.0)》
3、接入地址: http://api.safe110.net:9991
三、监测点位要求
1、安装于建筑工地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且可直接监控工地现场主要施工活动的区域。
2、监测点位应设置在施工车辆的主出入口。
3、与其他建筑工地相邻时,应避免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
4、监测点的位置不宜轻易变动,以保证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
5、监测点周围3.5m内,不应有非施工作业的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阻碍环境空气的流通。从监测系统采样口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至少应为该障碍物高出采样口垂直距离的两倍以上。
6、监测点应设置在相对安全和防火措施有保障的地方,监测点附件应避免强电磁干扰,周围有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方便安装和检修通信路线。
7、当与其他建筑工地相邻或施工场地外侧是交通道路且受道路扬尘影响较大时,设置监测点应避开相邻边界处。
8、固定扬尘底座水泥硬化地面厚度小于20cm要求做地笼加固。
9、监测点位采样口距离地面高度一般应为2~4m。
10、施工场地监测点数量参照下表要求执行:
施工场地扬尘监测点数量设置要求
施工场地占地面积S(平方米) | 监测点设置数量(个) |
S≤5000 | ≥1 |
5000<S≤10000 | ≥2 |
10000<S≤100000 | 在1万平方米设置2个监测点位的基础上,每增加3万平方米增设1个监测点位,不足1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10万平方米计。 |
S>100000 | 在10万平方米设置5个监测点位的基础上,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设1个监测点位,不足1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10万平方米计。 |
注:市政工程中施工时间3个月以上的线性工程,每个标段设置1个监测点位。 |
四、管理要求
1、设备安装前,应登陆泸州市智慧工地管理信息平台,使用项目唯一编码注册账号并关联项目(注:项目唯一编码从农民工实名制系统获取)。
2、监测设备应当取得“双证”(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证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CPA证书),并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相关要求,到扬尘噪音监测平台运维单位进行登记备案,符合要求方能接入平台。
3、设备备案完成后,在平台中填写设备SN码,逐一将已安装设备与项目进行关联,并确保关联后的设备信息在平台中正常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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